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作方针,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二、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项职能,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指导全区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五、同各基层党组织协商推荐同级工会领导人选并监督选举,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 六、协助区政府做好区级以上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区劳模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