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政府区网站
  东安区政府办
  东安区安监局
  东安区财政局
  东安区人事局
  东安区发改局
  东安区招商局
  东安区科技局
  东安区教育局
  东安区计生局
  东安区审计局
  东安区统计局
  东安区民政局
  东安区司法局
  东安区农业局
  东安区卫生局
  东安区建设局
  东安区商务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您当前的位置 > 牡丹江市东安区审计局
 
牡丹江市东安区审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审计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
二、向区政府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黑龙江省审计条例》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一) 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二) 区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三) 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四) 组织对区直有关单位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五) 对区集体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六)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区长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和区政府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业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培训。

 

 
版权所有(c)2000-2006:东安区政府网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东安信箱:dadj@163.com,dadj@ruc.edu.cn  网站制作:艺通网络有限公司 管理登陆
ICP备正在备案中……